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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你若盛开 警察必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2日09时1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四五月份,正是油菜花落,罂粟原植物花开结果的高峰期,也是其易发现,好铲除的有利时机。近日,紫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多处非法种植的罂粟,迅速铲除收缴罂粟共计300余株。

一、简要案情:

2017年4月19日,紫阳县公安局高滩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高滩村六组村民胡某家种植有疑似罂粟的植物,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其种植的8株罂粟予以铲除。

2017年5月1日,紫阳县公安局蒿坪派出所接群众举报,辖区兴隆村路边地里有人种植有毒植物罂粟。经现场走访调查了解系该村罗某种植,民警当场将罂粟予以铲除。

2017年5月10日,紫阳县公安局毛坝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陈某在家中楼顶偷偷种植罂粟,即将成熟。民警立即将其种植的12株罂粟铲除。

2017年5月10日,紫阳县公安局城关、麻柳两所,相继在各自辖区村民菜地里发现有人种植罂粟。随后,立即铲除罂粟共130余株,有效遏制了毒品蔓延趋势。

2017年5月15日,紫阳县公安局汉王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张某在其家中房屋后地里种植有罂粟,民警立即依法将167株罂粟予以铲除。

2017年5月16日,紫阳县公安局蒿坪派出所接群众举报,辖区天紫村有人种植罂粟。民警随即赶往现场调查,并依法将周某种植的35株罂粟予以铲除。

二、温馨提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紫阳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切勿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已经种植了罂粟,请尽早自行铲除销毁;若发现有人非法种植此类植物,请拨打110或者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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