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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冒充电力工作人员收取费用的诈骗预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17时48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紫阳辖区发生两起假扮电力局工作人员,以收取电费、更换电表收费为由的诈骗案件,给不少群众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防止此类案件继续蔓延,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展开防范宣传,有效遏制和减少类似案件发生。

一、简要案情:

1、2017年7月31日11时许,110报警台接报警称:陕西省紫阳县城关镇楠木村5组,有一名穿电力局工作服的人来村上,以换电表收电费为由让我们交钱,后发现被骗,损失1000元。

2、2017年8月8日14时许,110报警台接报警称:陕西省紫阳县城关镇塘么子沟村3组,有个穿供电所衣服的人以收电费为由让我们每家交100元电费,后发现被骗,共损失500余元。

二、案件特点分析:

1、作案时间:多选择在工作日,上午。

2、作案地点:多为镇村、物业管理不严的村民居住地。

3、作案对象:以警惕性不高、防范意识薄弱的村民为侵害目标。

4、作案手段:犯罪分子模仿国家电力局工作人员,以换电表的催缴口吻仿造催缴单,且不会将数额定的离谱,以免引起怀疑。

5、作案人员:穿着电力工作服的中年男性,多为一人作案。

三、防范建议:

1、要加强宣传防范工作。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或在醒目地方张贴预警信息等,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若发现被骗后要及时报案,以利于串并案件,给公安机关破案提供条件。

2、提醒群众在遇到不熟悉的人来收电费或称更换电表时,要核实清楚对方的身份,必要时可与当地供电所电话联系确认,如发现对方的身份不实或有可疑时要马上报警。

3、与电力部门加强合作,提醒广大群众关于电力缴费等业务尽量到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联系要提前电联当地供电所,切勿轻易相信陌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