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道路车多,驾驶车辆时不免经常跟车,驾车时精神丝毫不能疏忽,否则很就容易和其它车辆“亲吻”。
4月15日7时许,在紫阳县城任河嘴汉江大桥,郭某驾驶的车辆与同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了追尾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
4月15日9时许,在紫阳县向阳镇瓦房五省会馆附近,刘某驾驶的机动车辆与同向行驶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紫阳县公安局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到场处理。经调查,上述两起交通事故均因后车与前车同向行驶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该事故的。
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跟车太近是大多数追尾事故的起因。那开车要保持多少距离才算安全呢?来看看法律法规怎么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简单来说,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
高速行车,即车速在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快速行车,即车速80km/h,安全车距为80米;中速行车,即车速在50km/h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低速行车,即车速在4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龟速行车,即车速在2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10米。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安全车距应适当加大。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154421110 传真号码:09154421001 电子邮箱:2817448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