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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要保持多少距离才安全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10时0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现在道路车多驾驶车辆时不免经常跟车驾车时精神丝毫不能疏忽否则很就容易和其它车辆“亲吻”

4月15日7时许,在紫阳县城任河嘴汉江大桥,郭某驾驶的车辆与同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了追尾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

4月15日9时许,在紫阳县向阳镇瓦房五省会馆附近,刘某驾驶的机动车辆与同向行驶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紫阳县公安局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到场处理。经调查,上述两起交通事故均因后车与前车同向行驶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该事故的。

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跟车太近是大多数追尾事故的起因那开车要保持多少距离才算安全呢?来看看法律法规怎么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简单来说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

高速行车,即车速在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快速行车,即车速80km/h,安全车距为80米中速行车,即车速在50km/h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低速行车,即车速在4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龟速行车,即车速在2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10米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安全车距应适当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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