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紫阳公安局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2018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县物资贸易总公司、紫阳盛泰爆破作业公司及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等爆破作业单位的法人、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30余人参加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廖聪组织学习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分析了2017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成因,通报了全国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引案说法。要求涉爆单位增强安全防范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业务技能,严格规范作业,确保实现民爆物品“不炸响、不流失”的工作目标。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志军逐个与涉爆单位法人现场签订了《紫阳县公安局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并就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强调三方面意见:一是公安机关继续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与各涉爆企业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二是企业在安全管理上要强化主体责任,从严管理、规范作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回头望”。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细排查、抓整改、早发现、早预防,做到隐患清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夯实责任,使每个从业人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严肃履职,有责必究。民爆物品的管理重在不出现重大隐患和事故,我们作为管理者和企业从业人员一样都要把这份责任扛在肩上,凡是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被盗及安全事故等问题,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肃追责。
目前,相关涉爆单位已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和开工前培训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将逐一对涉爆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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