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公安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动“缉枪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发动宣传攻势,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
强化安全培训。一是积极举办民爆安全警示教育讲座3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民爆物品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的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取得了预期的宣传效果。二是社区民警深入涉爆从业单位,大力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及“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精神,督促从业单位和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三是以案示法教育涉爆从业人员规范作业、按规操作的重要性。
强化教育宣传。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以滚动标语、刊播新闻的方式宣传县局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展示公检法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主动上门宣传。该局民警利用日常警务走村入户将宣传主动送入民家院落,使宣传直接面向广大村(居)民,做到了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强化街面宣传。该局先后在中心城区、重点村镇设置宣传专栏19块,悬挂横幅41条,共印制张贴《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1000份,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主动到公安机关上缴枪支和民爆物品。
强化奖惩激励。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案件逃犯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2起,行政拘留12人;查处非法持有枪支案件4起,处罚4人。收缴军用子弹8枚、索类火工品201.5米、气枪5支、土火枪1支、雷管3枚、仿真枪11支、管制刀具2把;集中销售过期失效的电雷管2085枚、非电毫秒雷管3711枚、炸药817公斤,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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