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紫阳县公安局!

| 微信公众号

紫阳:主动服务履职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17时08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优化营商环境是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的重大部署,我局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履行维稳第一职责,树立服务第一理念,围绕重点企业、项目积极主动服务履职,践行经济建设参与者、服务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

毛坝派出所:8月31日8时,泾阳县人李杰因与第三方债务纠纷登上毛坝镇避灾移民安置点四期17楼扬言跳楼自杀迫使陕西天目开发有限公司停止施工。民警赶到现场及时制服李某,最终对其处以五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蒿坪派出所8月22日19时许,蒿坪镇当地村民吴某因工程债务纠纷用铁链将绿安公司大门锁住,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行。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在民警耐心劝导和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解决了纠纷,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事态恶化,加强了与警企联系沟通,提高了辖区重点企业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汉王派出所8月19日8时许,当地村民纪某因排水纠纷阻拦紫阳县“541”国道汉王至汉阴漩涡段路面铺设施工。接警后该所领导迅速带领民警前往施工现场调查处理,经一个余小时的耐心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处理排水沟问题的共识,双方对民警的工作表示满意,确保了辖区重点项目工程顺利进行。

焕古派出所:8月14日,陕西鼎铭公司施工队在焕古镇刘家河脱贫村级路面硬化时,当地村民金某先后三次将硬化水泥路面的模板拆除,致使工程停工。民警查清事实后,对金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紫阳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办公室电话:0915--4428027; 新闻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