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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组织《宪法》、《监察法》专项考试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17时4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学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切实提高并全面检验公安民警普法学法效果,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近日,紫阳县公安局纪委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在局机关三楼会议室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内容,实行闭卷考试,由县局纪检监察室人员进行监考和评卷。

开考前,纪委书记宋峰指出,考试是一种检验,更是一种促进。此次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大家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勤政意识,使我们每一岗位的民警,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好头、起好步,在岗位上不掉队、走正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党员领导干部。

一直以来局通过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线上答题和线下考试相结合、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强化学习效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将理论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要求并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带着责任学,真正学通、学深、学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