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考即将来临,为防止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和噪声污染,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间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就我县高考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点分布:紫阳中学、紫阳中学初中部
二、禁放时间:6月7日至9日
三、禁放区域:紫阳县城内、神峰山、任河嘴、及影响高考环境区域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组织,可按照有关规定,召集村(居)民会议和业主(委员)会议,制定高考期间的禁放通知,并做好禁放提醒和防范工作。
五、高考期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的饭店、酒店、宾馆、农家乐、殡仪馆等经营者,应当在提供服务前告知顾客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考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
七、对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八、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居委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组织应当做好高考期间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对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和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县公安局将依法严厉查处并曝光,记入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无论是否在禁放区域内,只要燃放烟花爆竹对考点产生噪音干扰,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本通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将给与对提供有效证据帮助公安机关查破此类案件的第一举报人奖励,并予以保密。
紫阳县公安局
2019年5月28日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154421110 传真号码:09154421001 电子邮箱:2817448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