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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河所:救助走失人员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16时2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紫阳县公安局洞河派出所积极贯彻执行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派出所基本职能,积极帮扶救助受困人员。近日,洞河派出所在接处警工作中,救助了一名走失人员。

2016年7月6日凌晨12时许,洞河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在洞河码头有一名疑似走失人员。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乘船到达现场,并未发现走失人员。民警并未泄气,继续在周边进行寻找,经过不懈努力,徒步行走半小时,最终在小红光码头公路边找到了醉醺醺的走失人员。经过询问得知,此人姓李,其与朋友出游路过洞河但因醉酒与朋友走散迷路,且钱包在朋友车上,现身无分文。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并为其提供饮水;接着民警将其送至宾馆,本想让其在宾馆住一晚,但其因醉酒不停哭闹并耍赖,不愿入住,民警只有将其带回派出所,并在值班室守在李某身边直到天亮。待到天亮,李某酒醒,神志清醒,民警给了李某100元钱,并将其送至洞河码头,告知回安康路线。李某走时对民警的救助行为表示了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