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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大队:召开会议强调执法安全意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15时4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因法治意识薄弱,采取措施不当,先后有多起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全国民警中反响强烈。为杜绝执法活动中发生类似问题,7月21日,经侦大队召开专门会议,再次强调民警在参与执法活动中的细节问题,避免执法问题的发生。

会上,大队长蔡威军组织民警对《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部分章节进行了再次学习。要求民警接警语言必须规范清晰;处警必须按规定着装并携带单警装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对可疑人员、车辆、相关场所进行盘查、检查,必须保持戒备,强化证据意识;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必须执行县局“四个一律”,带入办案专区,专人看管,询、讯问不得少于两名民警,有视频监控并记录;对嫌疑人必须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和信息采集,羁押前进行身体检查;嫌疑人出办案专区、看守所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按需要加戴械具,安排足够警力,严防意外;押解必须按规定落实看管责任,严密看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