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3日十时许,紫阳县洄水镇茶稻村张某硬化到户路时遭到邻居李某(女)阻拦,村组干部闻讯是李某在阻拦施工时,便借故有事千方百计回避,不敢招惹李某,无奈张某只有向洄水派出所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对李某进行耐心的政讲解政策、法律宣传教育,让李某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合理的诉求,这样强行阻工是违法行为,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李某不但不听取民警好言相劝,反倒将怨恨转嫁到民警身上,对处警民警进行人身攻击,用脚踢民警身体。受伤民警向县局汇报了情况,要求维权。县局指派界岭派出所民警前往发案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坚决从严打击处理李某的违法行为。
界岭派出所民警到达洄水后,在洄水派出所民警的大力配合下,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展开了全面细致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组织材料网上流转至县局法制大队审查,最终李某的行为被县局裁决5日行政拘留处罚。
经查:李某一家5年以前,从斑桃小河村搬迁至洄水镇茶稻村居住,入住后经常因地界、河堤、道路等等问题与邻居多次发生纠纷,李某一家自我为中心,不相信任何镇村干部,不听从处理意见,不服从法院判决,去年(2015年)其丈夫田某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被拘留。周围邻居对李某一家更是敢怒不敢言,近日,周围群众闻讯公安机关对李某处5日行政拘留,都拍手称快。2016年7月21日,界岭派出所民警成功将李某送往紫阳看守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