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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古所:三项措施加强精神病人管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17时39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病人管理,根据县局有关规定,以“三个精准”防范工作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高度重视精神病人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全力消除因看护不力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扎实有效地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救助工作,实现精神病人“零”滋事目标。

一、严密排查、清底数。

社区民警根据平时工作掌握的有关工作情况,依靠社区等基层组织,结合民警日常工作情报积累,以人口整顿为契机,再次深入辖区对精神病人等治安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逐人逐户全力排查,全面调查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疾病人员,做到逐人见面,逐人排查,逐人评估,逐人登记造册,实现分级动态管控。

二、强化管控,除隐患

对登记造册的每一名精神病人,严防因漏管失控引发现实危害,全力消除因看护不力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明确各警务室民警为管控责任人,由民警会同各村干部,敬老院管理员落实管控责任,与精神病人监护人签订责任担保书,责令其严加看管,对没有监护人的督促其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履行监管责任,与监护人落实逐人见面,要求根据精神病人病情采取入院治疗、在家按时服药、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等措施,并对有可能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对其依法强制入院治疗。充分发挥治安辅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坊邻居的作用,逐人落实监控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异常行为。

三、注重救治、强帮扶。

搞好救助救治是减少和消除精神病人危害社会的关键,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生活无着的精神病人,及时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处置,给予救助,保障病情稳定,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对贫困家庭的精神病人,及时与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协调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