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上午,紫阳县双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11岁的小男孩在廖家河村迷路了,找不到自己的家人。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10余公里将迷路的小男孩接回了派出所。经过民警耐心询问,了解到迷路男孩是林本河四年级学生,随后值班民警立即与校方取得联系。中午11时许,走失的小男孩终于见到了自己的亲人。
原来,小男孩名叫王某,是四合村人。因为姑姑在林本河附近居住,为了上学方便,家人就将王某寄养在姑姑家。10月10日上午放学后,王某突然想去廖家河村大姨家玩,便一个人走着去,结果迷了路。
经过数小时的努力,双安派出所民警不但帮迷路男童找到了亲人,而且也再一次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有困难,找民警”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