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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多项举措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8日18时28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部署视频会和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安康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关于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11月开始,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教体局联手,对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大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校园交通安保管理措施,完善了交通安全设施,增强了师生的交通安全感,规范了车辆停放和行车秩序。7日以来,大队出动警力20多人次,清理摊点20多个,中小学校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10多次,出交通安全黑板报10期,民警深入学校宣传教育2次,受教育人数达到5000多人次。

一、源头管理到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大队联合教体局,分别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两个工作小组,开展集中排查。排查整治工作中坚持三个不漏(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两个见面(与校车见面、与驾驶人见面)、一次教育(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教育)的指导思想。到目前为止,共排查10个镇、2个街道,20余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排查接送学生车辆60余台,检验出不合格校车2辆,为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强标志、标线施划,优化周边环境。结合施化城区道路标志标线,在2所中小学校附近设立了“学校驻地请慢行”标牌20面,并在每所学校两侧200米内设立了“限速、禁鸣、禁停”标志各20面,在学校周边路主要路口施划人行横道线,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减速慢行。

二、落实责任到位,开展校车安全整顿。按照“包保责任制”,大队要求各中队民警职责具体到每一所学校,建立完善校车档案,将驾驶员、校车及行驶路线、时间纳入经常化管理,要求学校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违法经营运载学生;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三、秩序管控到位,开展学校周边道路秩序整治。针对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交通事故易发和校园周边秩序混乱等现象,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师生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同时,加强了助学岗制度,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在城区每所学校周边安排一至两名民警按照学校上下学时间,提前15分钟上岗,疏导来往车辆,护送学生过马路,维护好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全面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采取定时、定点检查的方式,对校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超员行驶、违反规定行驶、乱停乱摆、人货混载、非法改装改型、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以及“三无黑校车”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