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早晨,紫阳县公安局瓦庙派出所接到辖区农村电网施工队工作人员报警:称施工队在瓦庙镇老庄村施工时,该村一村民将工程车车钥匙拿走,造成施工材料无法运输,请民警前往处理。接到报警后,瓦庙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民警迅速到场处置。
经查,该施工队承担了瓦庙镇老庄村10KV高压线改造工程,11月14日晚,施工队下班后司机未打招呼便将装有电杆的车辆停放在老庄村村民覃某房屋大门前,造成覃某通行困难,覃某找司机理论时,司机认为自己没有错误,以为覃某不敢对他怎样,负气将车钥匙给了覃某,覃某认为工程队司机瞧不起自己,接过车钥匙后就走了。15日早晨,施工队无法运材料,才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了解事发原因后,民警现场向覃某和周边群众宣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法律法规,要支持电网改造工作,并告知施工队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要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影响农村电网改造进度。民警对双方讲法说理后,覃某将车钥匙还给施工队,施工队负责人和覃某相互谅解。通过民警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辖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