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公安局联合县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联手,及时查处一起使用假药、劣药案件,扣押假药、劣药若干,刑事拘留1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深受群众好评。
2016年11月17日9时,紫阳县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向城关派出所报警称:之前因使用假药、劣药被处以罚款处罚的安徽省利辛县人车某(男,现年55岁) 又在紫阳县西关农贸市场继续为患者针灸。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及时前往,在对其涉案药品进行登记保存的同时,立即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讯问。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车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前提下,通过不正规途径购置药品,于11月7日,窜至紫阳县西关农贸市场为患者进行针灸,后经紫阳县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鉴定,其所持药品系假药、劣药,遂对其所持药品予以收缴,并给予罚款处罚;但车某不思悔改,继续在西关农贸市场重操旧业,再次被县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举报。调查中,还获悉:车某于2016年5月23日在湖北省荆门市因使用假药、劣药曾被荆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罚款处罚。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车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车某因使用假药、劣药,被紫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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