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公安局红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红椿镇盘龙村有位群众被一个铁质物品夹伤右脚,无法动弹。接警后,红椿所民警立即出警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老者被捕兽夹(俗称狼夹)夹住了右脚,民警马上向附近的农户借来工具,并和附近群众一起把捕兽夹撬开救出该名伤者,随后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后经民警询问了解到,受伤群众梅某当天放羊到一块耕地附近,不料却误踩他人放置的捕兽夹而被夹伤。经民警多方走访得知,该捕兽夹是盘龙村的一个名叫李某的人投放的,民警随即和李某取得联系,并将该情况告知李某。晚上李某来到红椿派出所,承认夹伤梅某的夹子是自己为了预防野兽侵袭自己的庄稼而放置的,并表示愿意赔付梅某的相关医疗费用,主动提出了协商解决该问题的请求。
梅某到医院检查后,发现伤情并无大碍,只是皮肉伤,双方当即也表示愿意协商,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主持下,双方经过协商调解顺利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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