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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河所:企民纠纷争执不下 民警主动介入调解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18时0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541国道在紫阳县洞河镇汪家梁实施爆破施工时,爆破所产生的飞石将附近群众左某养鱼的网箱砸损,致使网箱内的鱼游走1500余斤。因双方对损失量及赔偿价格分歧较大,左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紫阳县公安局洞河派出所在对洞河镇所有渔业养殖户进行年前矛盾纠纷排查时得知此情况后,主动介入,并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本着既要保障国家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又要维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原则,洞河派出所两次组织施工方、爆破方、左某到派出所进行了协调。经过民警不断向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劝导双方冷静面对,合理合法解决纠纷。最终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对鱼的损失量达成一致,并按照市场价一次性赔偿给左某人民币一万元。

自冬防工作开展以来,洞河派出所便紧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严防因民事纠纷引发治安案件,确保辖区大局稳定。同时不断加强冬防宣传力度,分组深入辖区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强化撑控社情民意的力度。积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有效化解,坚持打防结合,立体防控,确保冬防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洞河派出所通过冬防专项工作的开展,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2起,派出所独自调处11起,联合司法、土管等职能部门共同调处9起,上报移交主管部门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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