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辑枪治爆工作,全面排除涉枪涉爆隐患,紫阳县公安局东木派出所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和县局的总体部署,在辖区扎实开展枪爆物品排查和宣传工作,通过大量张贴收缴通告以及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努力营造专项工作氛围,取得了较好效果。
近日,辖区三官堂村一位年过七旬的村民余某交来了一支土火枪,经检查,该土火枪虽然枪管、枪托尚在,但是没有点火装置、扳机缺失,且整个枪身已经严重锈蚀,已经报废。经了解,余某的这支枪在家里存放多年,早已经被遗忘了,近期看到了公安机关的通告、参加了村民小组会议之后,方才想起此事,有心想上缴,但是又怕被追究责任,在上缴之前还私下找村干部打听,是否主动上缴就不会被追究责任,经过村干部解答之后,最终还是下定决心主动把枪支交给了公安机关。
得知这一情况后,东木所民警首先对余某主动上缴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告知其把枪支在自己家中存放多年是非法的,鉴于其年事已高、枪支已经报废、没有造成现实危害且主动上缴等情节,决定对其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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