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查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领身份证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人陶某被行政处罚。
2017年2月2日,高桥镇何家堡村4组村民王某到高桥派出所反映其妹妹的身份证照片有问题,无法重新补办。高桥所户籍民警核查发现当事人于2008年9月1日曾办过一个二代身份证,后经王某辨认,网上照片系其兄弟媳妇陶某的照片,随后该所立即安排民警受案查处。
经过办案民警调查得知:2008年二代证大换证期间,陶某打算出门务工,但是自己年龄偏大,想到小姑子王某出嫁至山东后十几年都没有回来,户口也未迁走,陶某就动了使用王某的身份信息去办理身份证以便进厂的歪脑筋。后来,陶某找到与自己是妯娌关系的宋某,说明缘由并再三请求下,从宋某手中拿到了王某的户口本,于2008年9月,在高桥派出所使用王某的身份信息,自己的头像办理了身份证后,便用骗领的身份证进厂务工。直至,王某后来打算将自己户口迁往山东时,才发现自己的网上身份证信息与历史照片不相符,导致无法办理迁移手续。
经询问,陶某对其冒用王某身份信息骗领身份证并使用骗领的身份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高桥派出所依法给予陶某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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