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公安局高滩派出所不断加强街面道路的巡逻防控力度,在巡逻过程中及时查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
2017年2月9日13时许,高滩所民警在辖区大坝村附近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陕A38*轻型普通货车形迹可疑,民警遂对该车辆进行盘查,现场查获许某等二人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的危险物质。经审讯,此二人对其以盈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收购、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于2017年2月8日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至紫阳境内城关镇、高桥镇、高滩镇等地以每200公斤/100元的价格收购废旧机油十桶约两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因废旧机油是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入的易燃性、有毒性的危险废物。目前,此二人已被依法处行政拘留十日,收缴其买卖、运输的十桶废旧机油并移交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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