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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所:突出重点,全力攻坚,提前完成打击“盗抢骗”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16时2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自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以来,紫阳县公安局向阳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周密部署,措施得力,在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共破获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网上追逃、刑拘、逮捕、起诉各2人,行政拘留1人,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受到了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一、分析梳理,加强协作,两名诈骗嫌疑人被移送起诉。在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中,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广泛收集在逃人员的相关信息,借助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在县局刑警大队、高滩派出所的倾力支持下,分别于1月12日、20日将涉嫌诈骗的在逃嫌疑人张某、刘某抓获。随后民警紧扣时间节点,广泛收集证据,春节上班第一天将张某、刘某二人抓铺归案,3月17日,张、刘二人被移送起诉。

二、快速出击,视频导侦,苏某“顺手牵羊”被拘留。1月19日早8时许,向阳所民警接到街道罗某报警称:其手机店一部售价899元的OPPO手机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看店内视频监控,发现1月18日13时50分许,一名中年妇女携带一名小女孩进入罗某手机店内复印资料,随后中年妇女发现店内展柜上的白色手机,便将该手机交由小女孩,并指使小女孩迅速离开现场,自己则紧随其后。后民警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最终锁定辖区村民苏某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赶赴苏某住处,在其卧室衣柜内现场查获被盗手机。经报请县局批准,苏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三、缜密侦查,固定证据,嫌疑人卢某被抓带破多起盗窃案。2016年3月28日,辖区个体业主卢某某到所报称其商店香烟及现金被盗,总价值4000余元。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展开走访调查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案情汇报县局刑警大队,随后技术中队三名民警赶赴现场,通过对现场细致勘查,成功提取一枚嫌疑人指纹,最终锁定本县城关镇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开始后,县局刑侦民警与城关派出所民警一道,不畏严寒,通过多日蹲守于2017年1月16日成功将卢某抓获。经审讯,卢某对盗窃某商店财物一案供认不讳,其同时交待,在本县城关镇、向阳镇盗窃腊肉和土鸡30余起的犯罪事实。2月15日,卢某被依法逮捕,目前县局仍在对本案进行进一步深挖。

四、精心研判,理性执法,三名未成年人受教育。2017年3月12日21时许,向阳所接辖区月池村村民李某报称:其商店香烟、现金及部分零食被盗,总价值近1000余元。接报后,民警经过仔细的现场勘查、比对,发现现场周围遗留脚印比较小,初步判定系未成年人作案。随即民警展开了暗中走访调查,初步确定路过该店的三名初一学生曹某、王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刻与其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在曹某等人宿舍内现场查获被盗香烟三条。经询问,曹某等人对撬门入室盗窃李某商店中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曹某等人均未年满14周岁,民警在通知其监护人现场全额退赔李某损失的同时,对曹某等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下一步,向阳所将按照县局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推进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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