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公安局水派出所在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中,把握四个方面,使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实现了从受理、审核、办理、发放、收缴等各个环节的高效规范、严密有序。
一、严格信息查询核实,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居民身份证办理服务工作中,认真落实信息核实机制,严格审核办证人员相关信息,确保人证一致,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于市外迁入人员实行部级、省级人口信息库关联比对,确认无重(错)号后予以入户、办理身份证,防止产生新的重(错)号。
二、规范人像采集比对,防止错证假证产生。在居民身份证办理服务工作中,严格要求本人现场采集人像信息,确保人像信息的鲜活、准确。充分运用 “在逃人员自动比对”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有效服务现实斗争,加强网上追逃工作。
三、严把受理审核关,杜绝问题证发生。在受理身份证业务时,严格把关、逐名登记,做到有据可查,防止冒名顶替问题的发生,防止出现错证。在受理公民申领、换领、换发、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做到“一问四核”。一问是:详细询问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四核是:认真核对户口簿、常表、编码簿、微机人口信息,确保人员、照片、登记信息准确无误后,予以受理。
四、严格落实领取新证交回原证规定。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换领(换发)居民身份证的,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对于群众提出的留存旧证作为纪念的诉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剪角处理后的旧证交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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