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18时许,紫阳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吉某报警称:其喂养的一条“金毛”宠物犬走丢,在寻狗的过程中与黄某发生矛盾纠纷。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只见双方剑拔弩张,争执不休。民警立即对事发缘由展开了调查,经了解,得知高桥镇居民吉某喂养的宠物犬走失后非常着急,家人四处寻找,打听后得知高桥镇兰草村黄某家有一条同样的宠物犬,便误认为是自家走失的宠物犬,在交涉的过程中发生争执。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黄某喂养的宠物犬有饲养证明,只是刚才在与吉某的争执中因为气愤忘记此事。误会化解了,吉某不好意思的向黄某道了歉,黄某也表示对吉某寻狗心切的心情予以理解。
事情处理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对自己的一时冲动闹出纠纷,让民警出警调解感到抱歉,并表示在今后做事时会冷静处理,不因一时的冒失给公安机关带来麻烦。
紫阳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办公室电话:0915--4428027; 新闻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