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3月24日,紫阳县公安局东木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购物广场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消防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重点对广场内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能完好有效、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查看。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购物广场在营业时间擅自封闭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紫阳县公安局东木派出所对该场所负责人处予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民警还要求该购物广场负责人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防火巡查工作,确保场所内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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