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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所:一起小案件 彰显警民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2日15时5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2017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先后两次奔赴四川省万源市,并在万源市太平镇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查结并调解一起故意损毁群众财物案件,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2017年1月23日22时,紫阳县城关镇新田村安置点住户周某报警称:其房屋的两扇窗户玻璃被砸碎。接警后,城关派出所及时前往进行调查,但由于该安置点内未安装视频监控,办案民警一时未能取得进展。后在进一步走访调查本案件时,于2月6日22时,周某家的防盗门和卷闸门又被人砸坏。通过现场勘查,民警迅速判定两起案件的嫌疑人系同一人所为。

通过查阅相关监控视频发现,两次发案前后曾有两辆无牌照小轿车从事发点附近的路段经过。后通过细致工作,发现两辆车均属四川省万源市太平镇人员所有,民警当即驱车前往万源市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万源市太平镇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民警及时找到了两辆小轿车的车主,经询问获悉:其于案发当日曾将车辆借给太平镇毛坝子村一名叫李某的男子使用过。获悉此情况后,民警又赶至李某的住处对其家属做了耐心的劝说、政策宣传工作。在民警的细致工作下,违法嫌疑人李某(男,现年25岁)于近日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紫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主动交待了事情经过:2015年2月,其在外务工时认识了城关镇新田村村民唐某,并向其借款四万元。后其多次来到紫阳向唐某要账,唐某当面承诺会尽快还款,却又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诿,导致其欠款一直未还。2017年1月23日,其再次拨打唐某手机时,其手机总是处于关机或呼转状态。为了及时讨到欠款,其于1月23日、2月6日,先后两次租借朋友的轿车来到唐某家,但发现唐某家大门紧锁,认为唐某是在故意躲债,便从路边捡起砖头将房屋两扇窗户的玻璃、防盗门和卷闸门砸毁。他并不知晓,在2016年年底,唐某已将其房屋出售给了受害人周某,由此产生了误会。

查明情况后,为了尽快消除当事人双方的隔阂,民警随即召集双方在一起进行调解。在协调会上,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主动向周某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并取得了周某的谅解。至此,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件在民警的细致工作下得以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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