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红椿派出所接群众靳某报警称:在超市购物完回家后发现自己的挎包不见了。该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靳某的描述,在超市购物后,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挎包不见了,挎包内有现金1000余元。民警在了解详情后,通过查看超市内监控,发现其走出超市时仍手拿着挎包;后通过超市门外其他监控查看到,靳某自超市出门后将其挎包放入其所骑的摩托车储物箱内。得知此情况后民警迅速与其联系,让其查看摩托车储物箱内是否有其挎包。找到丢失的挎包后,靳某才记起因自己心急,一时迷糊 ,把挎包放在摩托车储物箱内的事情遗忘。靳某再次来到派出所,对民警热情的服务态度、扎实的工作做风给予高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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