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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坝所: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17时0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自推行“河长”、“警长”制以来,紫阳县公安局毛坝所认真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巡查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保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近日,该所快速出击,查处了一起在禁渔期通过电鱼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刑事拘留1人。

4月28日,毛坝所接到信息员反馈:在联合岔河村小岔口河道内有人在电鱼。该所民警立即前往,找到了逃离的电鱼者刘某。经询问了解到,当日12时许,刘某用自己网购的电鱼工具,在岔河村小岔口河道的隐蔽处实施电鱼。被途经该河段的河道管理信息员陈某发现,心虚的刘某察觉后,随即丢弃电鱼工具逃离并躲至附近村民家中。

当民警找到刘某时,刘某对自己非法电鱼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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