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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四项措施”强力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17时4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期以来,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落实《2017年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多项措施,协调环保部门,采取四项工作措施,强力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大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充分认识黄标车辆淘汰报废工作的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转变观念,增强配合意识,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

二是切实摸清底数。进一步与环保局密切联系,依据辖区老旧车和“黄标车”统计表,将2017年辖区年内达到报废年限的汽车明细下发到各中队,定人定时定车辆定目标。同时,及时下发专项工作通知,督促进行排查统计,详细建立台账,逐车核对信息,掌握车辆去向,做到黄标车辆底子清,全力确保老旧车和“黄标车”不漏管脱管,将其纳入淘汰报废工作视线。

三是多方开展宣传。车管、宣传通过网络媒体、公示栏、微信平台、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上门督办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持续通过电话通知、手机短信和电视台播报等方式对黄标车辆所属公司负责人或车辆所有人及时进行告知,督促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业务,联合环保部门公告老旧车和“黄标车”限行路段和时间,不断加大宣传告知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意识,鼓励广大群众使用节能型低排放机动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是强化督查监管。定期对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通过翻阅工作台账,了解主要数据,抽查车辆信息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和收集工作情况,在充分抓深抓细所做工作的基础上,指出不足之处,对黄标车辆淘汰报废工作提出要求,对症下药落实措施。同时,与环保部门配合,监管机动车检测机构,加强车辆检测监管力度,现场发放告知书,并责令车辆所属公司负责人多方想法联系车主,严格落实车辆报废淘汰措施。

截至目前,2017年我县黄标车淘汰任务数为16辆,已完成淘汰工作14辆,最后2辆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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