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小时候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首歌,紫阳县红椿镇起点幼儿园学前班6岁的学生婷婷(化名)却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这句歌词。
2017年5月19日晚8时许,婷婷在红椿街道公租房附近玩耍途中,看到马路边的树下有两张百元大钞,捡起这两百元现金,毫不犹豫的赶到紫阳县公安局红椿派出所将现金交到了警察手中,说希望警察叔叔帮助寻找失主。婷婷地望着值班民警:“老师教我们捡到东西一定要交给警察叔叔,我相信警察叔叔一定会找到失主的。”值班民警当场对其行为提出了表扬。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和走访群众,终于确定失主为住在公租房的居民刘某,经多方联系刘某于5月22日上午急匆匆的赶到红椿派出所,认真核对无误后民警将现金还给了失主,刘某得知是一位学前班的小朋友捡到他遗落的现金刘某颇为感动,并表示会当面向拾金不昧的小朋友道谢。
刘某和民警都开心地笑了。一是为能及时寻找到失主感到开心;二是为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的信任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表示欣慰;三是为小朋友拾金不昧的精神和从小树立的高尚品德表示赞誉。希望我们广大社会群众也能发扬这种精神,传递和弘扬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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