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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柳所:开展“三项制度”宣传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16时2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建立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是公安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决策部署,推出的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的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陕西省公安厅管理局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紫阳县公安局麻柳派出所在 6月12日开始,开展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宣传活动。

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是指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补领三项制度。该所按照县局要求,集中统一宣讲,在社区、工地、医院、企业等地发放宣传页,并讲解三项制度的内容,异地办证的条件、流程、费用,以及异地办理身份证不予受理的情形,同时和群众积极交流,解答群众疑惑。

本次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页60余份,解答群众疑惑20人次,现场群众对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纷纷称赞道“这真是便民的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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