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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河所:及时妥善处置漂浮在汉江江面的有毒化学储存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17时48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按照县局“高温防汛期间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紫阳县公安局洞河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危爆物品防范宣传,对涉危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8月23日12时,洞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汉江洞河镇小米溪(小地名)段河面发现疑似煤气罐的钢罐漂浮在河面上。民警到场后,在附近渔民的帮助下将钢罐打捞上岸。经初步查看,罐内装有大半罐液体,未出现泄漏,罐体部分严重腐蚀,外侧标注为有毒化学物品,其余字迹模糊缺失,无法确认是何种化学物品。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县局治安大队汇报,经治安大队与消防大队、环保等部门分析,初步确认打捞钢罐内储存化学物品为二氟一氯甲烷,如泄露遇高温会燃烧,对环境、人体危害较大。汉江洞河段为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地,船舶人员来往通行密集,一经泄漏污染,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钢罐已移交环保部门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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