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公安局第十八党支部为贯彻落实安康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新民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以“诚、孝、俭、勤、和”为核心内涵的新民风建设步伐,着力培育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结合公安机关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所开展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要求全所全体工作人员要把推行新民风建设具体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做新民风建设的领头人和践行者。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带头践行“诚、孝、俭、勤、和”新民风,抵制陈规陋习,树立党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城乡文明建设。
一、做好新民风建设宣传者。要求全所工作人员在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新民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点到面逐步形成全民投入到新民风建设中来。
二、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做到新事新办。要求全所工作人员在操办婚 丧事宜,仅限于本人及其子女结婚,本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亡故。在办理婚丧事宜中,要严格落实中、省、市有关要求,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带头减少繁文缛节,坚决反对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讲面子、讲排场、比阔气的庸俗风气。婚庆事宜要注重精神人文内涵,简化仪式,不滥发请柬增加亲友负担,不参与低俗“闹婚”,并积极劝导阻止粗俗戏耍、丑化新人等恶搞行为。丧葬事宜要注重庄严肃穆,遵守公共秩序,简化治丧仪式,不在街道、居民聚居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高音喧闹,不大肆燃放鞭炮,不在街头、路口焚烧纸扎冥币,不搞封建迷信、低俗表演。严格遵守殡葬改革制度,不违规土葬,不乱埋乱葬,不建豪华坟墓,带头文明低碳祭祀。
三、带头践行节俭养德,做到小事不办。要求全所工作人员要带头实施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自觉抵制盲目攀比、跟风宴席、借机敛财等行为。除婚丧事外,建房、乔迁、职务升迁、满月、生日、参军、升学、购车等酒席,倡导亲朋好友间通过一杯清茶、一声问候、一束鲜花、一条短信、一次有意义的志愿活动等积极节俭的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形成健康文明、清白纯洁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四、带头抵制泛滥人情,做到清白交往。要求全所工作人员要带头 抵制泛滥人情风,摒弃借婚姻索取高额彩礼、摊派钱物等陋习,严禁借婚丧嫁娶、庆生祝寿、升学就业、购房乔迁、逢年过节等事宜,组织、参与非亲属间的聚会宴请和收、送礼金行为,自觉做到不让“人情”成为权力寻租的平台和腐败的源头。教育引导亲属、朋友破除落后的人情观念,在婚丧嫁娶人情随礼上不攀比、不跟风,婚丧随礼原则上不超过200元。积极带动广大群众树立简朴纯洁、文明高尚的人际关系和勤俭节约、清朗和顺的社会风气。
五、带头孝老爱亲,做到知恩感恩。要求全所工作人员要带头树家风、严家教、立家规,积极构建孝敬父母、夫妻和睦、教子有方、勤俭持家、邻里友善的家庭文化。带头制定完善有规矩约束、有自身特点、有时代特征的家规家训,并带领家庭成员严格遵守。要以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婿”等榜样力量为引领,联系带动群众、影响帮助邻里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抓好家风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忤逆不孝、虐待老人,重养轻教,亲情淡漠、家庭暴力等有违家庭美德的现象。
六、带头干事创业,做到敬业奉献。要求全所工作人员要带头传承发扬勤劳实干的优良传统,立足岗位勤政务实,勇于奉献,多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七、带头守信践诺,做到以诚待人。要求全所工作人员要带头践行 以诚待人、重诺守信、言行一致的人文精神,不说谎、不欺骗,言必行、行必果,切实将诚信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强化诚信意识,遵循诚信道德规范,推动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风尚。
八、带头远离赌博,做到文明生活。要求全所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严禁参与打牌赌博等低俗娱乐活动,真正把心思用在追赶超越、保一方平安工作上。对“黄、赌、毒”案件做到打击有力,查处及时。要积极劝导身边群众远离打牌赌博,切实把精力、财力、时间用在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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