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0月10日,紫阳县公安局双桥派出所在县局治安大队的指导下对辖区内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两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较重的安全隐患,检查民警现场要求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告知书》发放给从业单位负责人。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一是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储存、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组织,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相关安全保卫制度。二是严格实名登记制度。治安保卫人员对进出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三是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各单位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进行定期检查,并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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