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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木所:收缴一支火枪 消除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16时49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紫阳县公安局东木派出所民警在“一标三实”信息核对工作中,收缴火枪一支,消除了安全隐患。

11月14日,民警在辖区开展“一标三实”信息核查工作时,东木镇关庙村村民方某某主动上缴土火枪一支。据方某某自述:自己退伍回家中务农,喜欢玩枪,十几年前自制了一支火枪打野物,后面枪支管理的严了,舍不得将枪支上缴,一直将火枪收藏在家中作为纪念,最近听到派出所民警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过程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才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当再次见到民警,就主动上缴了自己作为纪念的枪支。

通过民警走访了解,核实了方某某所述情况,鉴于方某某属于主动上缴枪支的行为,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免予追究方某某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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