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水源地综合整治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河道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确保“河长+警长”制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紫阳县公安局高滩派出所对辖区内各河流建立了“一河一档”的基础档案,并在河流两岸设立“河长+警长公示牌”,全面公开“河长+警长”姓名、监督电话等信息,实现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确保辖区内河流达到全域化管理,全面实行“河长+警长”责任制。从而确保辖区内河道水质环境安全,有效制止乱倾乱倒、乱踩乱挖、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水质安全事件。
11月16日,该所民警在巡逻至高滩镇竹瓜溪大桥时发现河道口有人乱采乱挖。因该河段属于沙石禁采区域,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制止。经询问现场采沙人员陈某兴得知,该陈并无开采手续,属于非法采沙。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宣讲教育,该陈已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对自己非法采沙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已移交紫阳县水利部门处理。
紫阳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办公室电话:0915--4428027; 新闻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