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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所:迅速阻止一起电信诈骗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09时1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自“冬防”工作以来,紫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加大现行案件侦破的同时,加大了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于近日成功阻止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500元,赢得了了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12月25日11时许,居住在城关镇的张某到所报警称:12月24日晚,其接到一陌生电话,其自称是淘宝卖家,因退款事宜给张某发了几条短信链接,张某在手机上点开了两个短信链接后,很快发现自己银行卡上的2000元通过支付宝被转账,剩余的1500元也分为两次通过快捷支付方式被莫名其妙的转走。

接警后,民警根据央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迅速与支付宝客服进行联系,向其说明事情经过。仅仅20分钟时间,张某被转走的2000元就被回到了张某的余额宝内。随后民警又立即通过电话,申请银行撤销1500元的转账业务。当民警通过张某的手机,输入其卡号和查询密码的身份验证后,直接选择人工服务,银行在核实了来电者确实是持卡人张某本人后,客服人员帮助张某撤销了该笔转账,成功为张某挽回了被骗金额。

当被转走的现金陆续又被返回其银行卡内时,张某十分惊叹,并向民警表示感谢。

民警再次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请勿随意点击电脑、手机上的链接,不要将个人信息轻易泄露给他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遭遇电信诈骗并已转账,切勿惊慌,请尽快联系开户银行撤销该笔转账业务,或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台机(含现金类自助设备、自助服务终端)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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