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万家团圆之际,却有人因为酒后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只能在拘留所里过年了。
2019年1月31日22时许,紫阳县高滩镇蓼坝村靳某甲醉酒后寻衅滋事,无故辱骂同村村民靳某乙,并用锄头将靳某乙房屋内的全部门窗砸坏。紫阳县公安局民警迅速展开相关调查工作,经询问,靳某甲对其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靳某甲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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