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凌晨,郑某从紫阳县蒿坪镇双星社区前往平川村,在经过平川村二组杨某家门前时,因感觉天气较冷,见杨某家屋檐坎上的晾衣架上晾晒的有一些衣物,便顺手将晾衣架上晾晒的一条牛仔裤盗走。
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现场勘察、调取视频监控、走访群众等,发现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询问,在强有力证据的支撑下,最终郑某承认了其盗窃的违法事实。但因其盗窃财物价值相对较小,违法情节轻微,案发后又主动消除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紫阳县公安局对郑某做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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