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公安局迅速反应,查获1起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1人,用实际行动保护蓝天白云。
2月3日,紫阳县洄水镇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在其他商店进购一批价值约3900元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6件,藏匿在其亲戚家中,通过自己经营的杂货铺向周围群众贩卖,2月5日,张某的上述违法行为被紫阳县公安局洄水派出所查获。
因张某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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