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洄水所:男子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行拘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15时0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紫阳县公安局迅速反应,查获1起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1人,用实际行动保护蓝天白云。

2月3日,紫阳县洄水镇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在其他商店进购一批价值约3900元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6件,藏匿在其亲戚家中,通过自己经营的杂货铺向周围群众贩卖,2月5日,张某的上述违法行为被紫阳县公安局洄水派出所查获。

因张某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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