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内蒙古籍人员孙某在紫阳县某宾馆登记住宿时,因使用假身份证被工作人员发现,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孙某行政处罚。
2月28日15时,内蒙古籍人员孙某到紫阳县城某宾馆登记入住时,工作人员发现,无论是使用旅馆业信息系统,还是使用”刷脸“入住系统,都无法核实孙某的身份信息。随后,工作人员将信息反馈给公安机关。经民警依法调查核实,孙某因年龄太大,为方便出门打工,通过假证市场,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孙某行政处罚,依法收缴涉案假证。
民警温馨提示:使用假身份证是违法的,使用假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154421110 传真号码:09154421001 电子邮箱:2817448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