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之间发生冲突,不保持理性,民警现场调查时,不但不配合调查,反而在处警现场激化矛盾,继而推倒处警民警,最后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月4日18时许,高桥镇龚某亲属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高桥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置时,龚某闻讯而至,在民警现场调查过程中,龚某多次阻碍民警现场执行职务,民警数次告诫,龚某非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在现场摔打桌上餐具,并两次推搡处警女民警,致民警摔倒,造成现场混乱,严重影响民警处警。
案发后,紫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通过“钉钉警务”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指令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高滩派出所办理此案。通过依法调查,龚某承认了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龚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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