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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一男子酒后驾车 交通肇事逃逸被查获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19时0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案件,行政拘留1人。

3月27日23时许,张某在西关夜市聚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陕GX7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紫阳县汉江大桥经S310省道驶往城关镇桑树沟方向,行驶至S310省道78KM+500M处与停放在道路外侧的陕GQ***5号、陕GQ***2号小型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逃离事故现场。

随后经办案民警进行走访调查,于3月28日将正在紫阳县医院治疗的张某查获,张某对其准驾不符、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张某因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被紫阳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25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目前,张某已被送往紫阳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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