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紫阳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依法办理一起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案,有效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起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
2019年3月,姜某琴在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向阳镇芭蕉街道的自家旧房内开设经营旅馆,定价每人每晚20元,并制作住宿招牌悬挂于外墙壁用以招揽旅客。该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后,经询问,2019年3月12日和3月19日姜某琴私自开设的旅馆入住旅客三人次,姜某琴非法获利60元。
姜某琴的上述行为构成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姜某琴给予罚款处罚,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对其非法经营的旅馆予以取缔。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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