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这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随处可见,却还是有人铤而走险……
近期,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中,又有一“馋猫”被捉,行政处罚1人。
5月4日21时许,张某饮酒后驾驶皖A***0号小型客车行驶至桥沟路附近,被交警大队城郊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其最高准驾车型A2D将被降级,并暂扣六个月。
民警提示:警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不会选择性执法,酒后驾车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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