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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庙所:学“枫桥经验” 及时化解多起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6日16时1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瓦庙派出所立足岗位实际,不断拓展联系群众渠道,不断密切警民关系,加大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深化学习“枫桥式派出所”工作经验,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坚决杜绝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引发的民转行(刑)案件发生。近日,瓦庙派出所民警及时化解多起因生活琐事、土地、劳资等引发的纠纷,及时避免矛盾升级,取得良好实效。

5月30日,瓦庙镇老庄村村级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方的挖掘机老板王某与司机曹某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继而互相抓扯,导致施工停滞,通过民警“情理法”的宣讲引导,王某当即支付曹某全部工资5000元,一起劳资纠纷被快速化解,项目施工建设得以迅速恢复。

6月1日,新民村贺某与唐某因土地权属问题引发口角发生争执,双方僵持不下,民警迅速到场,通过实地查看耐心劝解,就土地权属问题贺某、唐某二人同意以村委会、政府职能部门复核为准,不再因此事滋生事端,引发矛盾,今后和睦相处,土地纠纷被妥善处理完毕。

6月2日,庙坝村七组村民刘某甲(男)与同组村民刘某乙(女)发生争执、抓扯,经核实,日前刘某乙家放养的山羊跑到刘某甲的林扒、土地内,刘某甲认为羊群对自家林扒内的经济作物造成损坏,两人为此多次发生口角争执,引发抓扯。民警当场教育批评、耐心劝解后,二人均认识到自身错误,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承诺不会再因此事滋生任何事端。

6月5日,新民村五组村民王某(女)认为邻居兰某误传谣言,导致其名誉受损,家庭关系不和睦,便多次到兰某家中理论,讨要说法,双方僵持不下。民警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后,对所有涉及人员进行“情理法”的宣讲、引导,告知大家要约束自己的言行,不可随意捏造事实、造谣、传谣。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兰某主动向王某道歉后,两人握手言和,连声对民警表示感谢。

下一步,派出所民警将继续深入辖区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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