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蒿坪派出所接唐某报警称,在蒿坪镇某售楼部对面,有一货车司机“敲诈”他。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发现两名男子互相拉扯,情绪激动,随时都会动手。民警首先将两人拉开,劝说当事人稳定情绪,经了解,几天前,陕西榆林籍货车司机雷某从四川省皓龙公司公司拉了一车水泥到陕西紫阳,收货人为陕西省紫阳县毛坝镇人。当货物运至紫阳毛坝镇后,无人问津。货车司机立即联系供货方唐某,供货方唐某又让其将这车水泥运至紫阳县蒿坪镇,到达蒿坪镇后。因天色已晚,无人卸货,司机雷某又联系供货方唐某,如无人卸货就将这车水泥运回四川。于是供货方从四川广安赶往紫阳蒿坪处理此事。司机雷某以耽误其时间为由,要求供货方在原有的运输费用中再加2000元费用作为补偿,双方因此时发生纠纷。
经过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最终由供货方支付司机唐某1500元费用作为补偿。民警快速有效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成功调处此次货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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