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市公安局在市政府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相关情况。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赵方主持。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介绍了“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有关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文浩回答了新闻媒体的提问。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安康日报社领导,人民网、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网、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等20余家媒体记者出席了发布会。市公安局政治部及交警、治安、刑侦部门20余名民警代表参加了发布会。
杨尚伟局长在发布会上指出,2014年,安康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职、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市公安工作实现了新跨越,赢得了省市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市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在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全省公安重点工作考核中分别位居第三和第二,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公安系统满意度均位居全省第二,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对公安民警的认知度全省第一。为了进一步巩固全市公安机关取得的显著成绩,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创建评比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弘扬“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浩然正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安康日报社决定联合举办全市公安系统“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他介绍了“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评选对象、评选标准及评选步骤。他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及时、深入地宣传“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形成广泛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安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十大杰出警察”评选活动,形成全市上下齐动的良好效应。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巩固安康公安近三年来取得的优异成绩,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弘扬“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浩然正气。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负责人向与会媒体介绍了评选活动的相关情况,并针对媒体提出的如何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如何持续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等问题,给予了详尽解答。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安康日报等近20家省市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活动。
据了解,“首届安康我最喜爱的十大杰出警察”推荐对象为在编在职民警和现役消防官兵。评选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15日至12月15日为宣传阶段,12月15日起转入评选阶段,2016年元旦前后进入表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