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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建筑领域、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经济发展、侵犯群众利益的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部署,我局决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建筑领域、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将重点打击内容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所涉九大类犯罪案件: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损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针对辖区内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社会“地痞流氓”等案件线索组织专门力量适时打击。

二、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尤其是在社区、城郊结合部、农村集镇为非作歹、盘踞一方,有“保护伞”和“关系网”,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

三、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扰乱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等生产建设,非法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封门堵路、暴力拆迁、非法占地等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依法严厉打击在河道、矿山非法采矿、乱采乱挖和破坏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有组织的非法控制河道、矿山开采及建筑工程领域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幕后指使人或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坚决依法、依纪、依规惩治腐败行为。

五、在本通告发布后,涉嫌犯罪的负案人员和上网在逃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犯罪线索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将组织警力对发生在全县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集中侦破行动。为使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向公安机关反映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对提供信息破获案件、抓获逃犯或者直接扭送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人员,县公安局将视情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执迷不悟,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一律严惩。

举报电话:110、(0915)2527110、(0915)2526965

举报邮箱:lgga_lgxz@yeah.net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岚皋县公安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