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紫阳县公安局!
7月14日,向阳镇某村民徐大妈到派出所反映情况称,自己家种地与邻居徐某乙发生纠纷,并称徐某乙还把自己放在老家的一个油桶拿走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联系村干部,经走访了解,徐大妈和邻居徐某乙发生争执的土地归双方亲戚所有,其亲戚外出务工期间,双方都曾耕种过此地。
7月15日中午,向阳派出所民警同联镇政府及村干部到徐某家,就此事组织调解。经现场调解,徐某乙将拿走的油桶归还徐大妈,并表示不再耕种此块土地,由土地主人回家明确土地权属,并表示不会再发生此纠纷,至此,一起因土地引发的纠纷被妥善解决。